招标人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,首次在“中国招投标网”及“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”发布招标公告,无供货商报名。
招标人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,在“中国招投标网”及“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”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,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,无供货商报名。
至此,经过两次公开发布招标公告,均流标。
参照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》([2003]第30号令)第三十八条“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,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。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,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,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”的规定,2018年度液化天然气采购项目不再进行招标。
苏州苏燃燃气贸易有限公司
2017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