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:
根据苏州市发改委《关于规范苏州市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发改价格〔2020〕4号)文件精神,自2020年1月22日起,我公司对新开通用户不再收取“民用户内燃气表工程材料安装费”(普通表280元、IC卡表570元)。对于已经缴纳“民用户内燃气表工程材料安装费”但截至2020年1月21日尚未安装到位的用户,我公司将对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。
请以上用户携带相关材料至苏州燃气集团客户服务中心(劳动路1053号2F西环路索山桥东南堍)办理退款。
退费所需材料:
1. 燃气表安装费570元/280元发票原件;
2. 产权人身份证(原件和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);
3. 开户登记名与产权人不一致,请带好房产证和身份证(原件或复印件)进行更名;
4. 代办人办理,请携带房屋产权人委托书(包括以上资料)。
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