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款公告
[2021-10-19]

尊敬的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:

  根据苏州市发改委《关于规范苏州市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发改价格〔20204)文件精神,自2020122日起,我公司对新开通用户不再收取“民用户内燃气表工程材料安装费”(普通表280元、IC卡表570元)。对于已经缴纳“民用户内燃气表工程材料安装费”但截至2020121日尚未安装到位的用户,我公司将对已缴纳的费用予以全额退还。

请以上用户携带相关材料至苏州燃气集团客户服务中心(劳动路10532F西环路索山桥东南办理退款。

退费所需材料:

1. 燃气表安装费570/280元发票原件;

2. 产权人身份证(原件和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);

 3. 开户登记名与产权人不一致,请带好房产证和身份证(原件或复印件)进行更名;

4. 代办人办理,请携带房屋产权人委托书(包括以上资料)。

  

 

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